【转】大连市教育局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4-07-25 08:11:18 责任编辑:丽文高中 内容来源:
亲爱的家长朋友:
暑假将至,为了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让您的孩子度过一个轻松、愉快、有意义的假期,大连市教育局温馨提醒广大家长:假期是孩子们调整身心、自主发展的重要阶段,也是家长与孩子深入交流、融洽亲子关系的“黄金期”。请家长朋友们进一步树立科学的教育观、育儿观,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尊重孩子的差异性和个性化发展,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鼓励孩子加强体育锻炼,参加有意义的社会志愿服务,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盲目跟风报班,尽可能给孩子更多休息调整的时间,让孩子阳光健康成长。暑假期间,孩子确有培训需求的,请家长选择证照齐全的培训机构。选报培训班时一定要重点关注以下事项:要查看培训资质。一看“证照是否齐全”,注意实地查看培训机构是否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办学许可证等证照,自觉抵制资质不全机构。二看“师资是否合格”,从事培训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专业)资质,相关资格证是否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三看“培训是否超时”,校外培训机构各类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应晚于20:30。要通过平台缴费。为防止培训机构“退费难”等问题发生,保障家长(学生)所缴培训费资金的安全,请您务必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可通过手机软件商店搜索并安装)购买课程和缴费。购买课程时,系统将自动生成《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21年修订版),明晰双方权利义务,明确退费办法。请家长朋友们认真阅读,签字确认后再缴费。缴费后向机构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正规发票是家长日后维权的重要凭证。要谨防虚假诱导。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家长切勿听信个别机构以学费优惠、折扣、送课等诱导方式,通过现金或转账直接支付至培训机构非监管账户或个人。依据相关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向学生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请家长坚决拒绝超期、超标的缴费行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请家长朋友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确保孩子的人身安全。若您发现违反国家政策规定的培训机构或个人、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培训机构拒绝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收费等行为时,请及时向所在地区主管部门举报。金普新区监督举报电话:0411-66662208/66662209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监督举报电话:0411-85280209大连市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