寝室生活教师管理制度
一、生活老师按《北语附中宿舍管理办法》,管理住校生的饮食起居,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
(1)督促学生按时作息,保证学生生活井然有序。
(2)按时清查学生回寝室情况,作好相关记录。
(3)督促学生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和个人卫生。
二、对学生不假外出、故意损坏公物、拒做清洁卫生、吸烟、酗酒、赌博、男女互串寝室、不服从生活老师管理,无理取闹等严重违纪事件及时作好记录,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写出检查、认识或及时告知班主任,协助其对学生进行教育处理;并将学生违纪情况扣分条于次日9:00前交至学生处。
三、对学生加强团结友爱、互帮互助、节水节电、节约粮食、爱护公物等教育,培养其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
四、经常巡查学生安全用电情况,禁止学生在寝室使用电器或私拉乱接电路,对不听劝阻及时告知班主任及学校相关部门,并作好登记。
五、经常巡查学生宿舍的公共设施,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六、真诚地关心爱护学生,在生活上为其排忧解难,若学生生病、受伤影响学习和生活等情况,主动给予适当的护理,并通知其家长和班主任老师。
七、要做好防盗、防抢、防诈骗等安全工作,要教育本宿舍全体住校生不得留宿外人,出入、作息时锁好房门,尽量不要单独外出。
八、要做好住校生离校签字、返校签字工作,并作好详细登记。
九、生活老师要做好每天晚上的查寝等工作,必须做到24小时有人值班(大型节假日值班须另行安排)。
十、大型节假日期间,住校生必须按学校规定全部离校,一律不准提前返校,生活老师必须把好此关。对提前返校的学生将作违纪处理。(特殊情况除外)
十一、一旦寝室发生意外事故,生活老师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保护好现场,稳定所有人员,组织被困人员有序疏散,尽最大力量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并于第一时间通知班主任并向有关部门报告有关人员伤亡、失踪及财产损失等情况。